
2019年,高晗毅然辞去企业法务的工作,投身成为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的一名独立律师。在企业做法务时,他主要处理企业内部的合同审核、风险防控等事务,接触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而成为独立律师后,他面临着更加复杂多样的案件,这促使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这次职业转折,让他形成了以诚信为本,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为客户全力维护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之后,高晗接手了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原告作为票据背书人,因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被后手起诉并被法院强制执行,账户直接被扣划108万余元,原告被迫垫付了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为挽回巨额损失,原告委托高晗向前手及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
诉讼中,被告提出已过三个月再追索时效,拒绝承担责任;另一被告经法院传唤未到庭,试图逃避责任。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清偿时间如何认定、再追索是否超期、全部损失能否追偿。
高晗接手案件后,紧扣票据法关于再追索权的规定,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首先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原告被强制执行扣款后,收到结案通知书之日才视为清偿完成,以此起算三个月时效,原告起诉并未逾期。接着,他收集整理了汇票信息、生效判决、执行扣划凭证、结案通知书等完整证据,以证明原告已实际清偿,依法享有再追索权,有权主张票据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全部损失。
在庭审中,高晗清晰地阐述了法律逻辑,逐条驳斥被告“时效经过”的抗辩。他的专业和严谨让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高晗的观点,判决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票据款100万元、利息59519.44元及案件受理费13810元,并按LPR支付自清偿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事后,原告对高晗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称没想到高晗律师能如此深入地研究案件,为自己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高晗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他不仅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还在劳动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多个领域有所建树。他还是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荣获泾阳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称号,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普法宣讲30余场,惠及听众5000余人次。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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