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红亮是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匠心维权”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他还是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领域。
2016年,某市政府为推动地方文旅产业升级,与一家文旅投资企业签订文旅度假区投资协议,约定政府于2016年底前交付上千亩建设用地,负责立项、省重点申报、规划审批等工作;企业负责项目设计、投资建设。同年,区级政府作为协议执行单位,与企业签订执行协议,全面负责项目落地推进。
协议签订后,企业迅速成立项目公司,完成项目选址、立项、可研、规划设计、展示中心建设、指挥部装修等核心工作,项目先后获批市、省重点工程,累计投入数千万元前期费用。然而,区级政府未能按期完成土地调规、招拍挂工作,始终无法交付约定土地,导致项目自2017年起长期停滞。
2018年,双方协商终止项目,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企业前期投入进行专项审计,确认企业前期投资款合计两千多万元,双方对审计结果无异议。但此后区级政府以“国家政策调整、不可归责于双方”为由,拒绝返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企业多次沟通无果。
在这种困境下,企业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行政诉讼。付红亮接手案件后,精准锁定三大核心争议:区级政府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投资款返还责任划分、资金占用费是否支持。
为了证明企业全面履约且无任何违约行为,付红亮收集了投资协议、执行协议、重点项目批复等证据。同时,他还找到了政府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证明区级政府未按期供地,是项目停滞的根本原因,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区级政府提出的国家政策调整作为免责理由,付红亮指出国家政策调整系2018年出台,签约及履约初期政策明确,不能作为免责理由。此外,审计结果双方认可,返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符合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
庭审中,付红亮精准适用行政诉讼法民法典及行政协议司法解释,主张区级政府应承担主要违约责任,返还投资款并按约支付资金占用费,逻辑严密、论证充分。
法院审理认为,区级政府未履行供地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国家政策调整不构成免责事由,区级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70%);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合法有效,应作为投资款认定依据。最终判决区级政府向企业支付一千四百余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全面支持企业核心诉求。
除了这起政企合作违约追责案件,付红亮还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在大型住宅工程款纠纷中,他接受建筑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一审、二审诉讼,成功全面驳回开发商质量、工期、未完工程等全部反诉,为施工方扫清障碍。在景区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纠纷二审中,他成功驳回上诉、维持无效认定,维护了村集体合法权益。
付红亮不仅在商业案件中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他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与普法讲座,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付红亮律师始终坚信,律师不仅是法律的践行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他对待每一起案件都精益求精、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耐心倾听、真诚相待,以专业、高效、务实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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