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丹慧律师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拥有东莞理工学院法学学士的学历,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实操已有9年。她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欠款纠纷等领域。下面将呈现其在不同案件庭审中的精彩表现。
在合同事务案件庭审开始后第15分钟,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主张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她开始梳理案件事实,从文件袋中拿出一系列证据,包括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这些证据显示,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也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法官仔细查看这些证据,不时点头记录。
庭审进行到第20分钟,杨丹慧律师向法庭清晰阐述,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对方律师则急忙翻看自己的资料,试图寻找反驳的依据。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后,示意双方继续围绕该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辩论。
在损害赔偿案件二审庭审10:0510:10,上诉人陈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其系“无偿帮工”且自身经济困难,责任比例过高,请求调整为20%。杨丹慧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原告方)的代理人,表情镇定,从文件夹中拿出一审的相关证据材料,再次强调陈XX无证违规操作叉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过错明显,一审法院在划分责任时已综合考虑了各方过错,比例适当。法官专注地听着,不时查看手中的一审判决书。
10:1510:20,对方律师强调上诉人经济困难的情况,试图为降低责任比例争取同情。杨丹慧律师马上回应,指出经济困难并非减轻过错责任的法定理由,且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不能因经济情况而改变责任划分。法官微微点头,似乎认可杨丹慧律师的观点。
在婚姻家庭案件庭审开始后第25分钟,宋XX委托杨丹慧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解决三名子女的抚养问题。杨丹慧律师针对被告沉迷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核心事实进行举证,她拿出被告参与赌博的照片、警方出警记录等证据放在桌上。法官拿起这些证据仔细查看。
庭审第30分钟,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杨丹慧律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的现状,提出合理的抚养方案。对方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未进行有效反驳。法官认真记录杨丹慧律师的观点,为后续判决做准备。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一审庭审第10分钟,原告廉江市某某公司起诉索要货款及利息,被告提起反诉,以原告逾期交付、产品颜色不符为由,主张高额违约金。杨丹慧律师代理原告,拿出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向法庭固化了欠款事实,并就质保金部分作出准确的法律判断。法官仔细查看这些证据,询问双方关于合同条款的理解。
庭审第15分钟,针对对方的反诉,杨丹慧律师成功论证了因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合理顺延,且对方在对账时未提异议,视为对履约状况的认可。对方律师面露焦急,试图从合同条款中找出漏洞。法官在听完双方陈述后,宣布休庭,待进一步审查证据后再做判决。
最终,在合同事务案件中,法院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案件二审法院虽在判决主文和说理上有所调整,但完全维持了一审确定的赔偿责任比例和具体赔偿金额,驳回了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婚姻家庭案件中,杨丹慧律师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委托人成功脱离不幸婚姻,并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支付货款的请求,并完全驳回了对方的违约金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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