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的一个晚上,娄朋威律师接到一位湖北当事人家属的紧急电话。原来,当事人服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全家乘高铁抵达湖北高XX时,被河南扶沟、湖北两地警方当场抓获,羁押于河南扶沟县看守所。家属经人引荐找到娄朋威律师并委托其担任侦查阶段辩护人。
这个案件充满挑战,当事人有犯罪前科,容易让办案机关形成主观不利印象,增加了不予批捕、取保的难度;案件横跨河南、湖北两地,异地办案信息互通不便,家属异地沟通成本高;刑事拘留37天是批捕关键窗口期,一旦批捕,当事人大概率长期羁押;家属受变故打击身心俱疲、情绪焦虑,不利于案件信息梳理对接。但这次经历让娄朋威律师形成了专注关键证据和法律关系,从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进行辩护的执业习惯。
后来,娄朋威律师遇到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赵X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因楼层维护架倒塌意外受伤。该建筑公司已在某农业保险支公司投保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赵X委托娄朋威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合理损失。被告建筑公司主张赵X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较高比例责任,赔偿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则辩称与赵X无保险合同关系,仅按保险条款约定比例赔付部分项目,拒绝承担其他赔偿及诉讼费用。
娄朋威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运用自己在刑案中形成的执业习惯。他快速梳理劳务关系、事故经过、保险合同等核心材料,精准定性案件法律关系,锁定用工单位与保险公司双责任主体,为维权指明方向。针对被告方以过错免责、限缩赔付范围等抗辩理由,他结合民法典、保险法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逐一驳斥,强化建筑单位安全管理失职的主要责任,明确保险赔付义务。他还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全面核算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项目,避免漏项、少算,最大限度维护伤者经济利益。从立案、举证、庭审抗辩到判决跟进,娄朋威律师全程专业代理,让受伤休养的赵X免于奔波。
最终,法院认定赵X承担次要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建筑公司承担保险赔付之外的剩余损失。赵X的合法损失得到足额支持,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事后,赵X表示,没想到律师能把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梳理得这么清楚,还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娄朋威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劳动工伤等类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为当事人托起理想的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