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将名下公司对公账户、U盾出借给他人,账户流水高达二百余万元,其中查实涉诈骗资金四十余万元,一审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且认定构成自首。然而二审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一审自首认定错误。此时,丁云龙律师接受委托,深知被告人面临加刑重大风险。他明确确立守住上诉不加刑底线、确保量刑不增加的辩护策略。
丁云龙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有着二十余载法律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政府法制部门与检察院。这种经历让他深刻理解刑事二审核心规则,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为依据,向二审法院释明上诉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即便部分事实认定改变,量刑也不得调整。最终二审法院虽纠正一审自首认定,但维持原判,实现了量刑绝对稳定。
另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漏罪。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他人以“按揭购车”为幌子,骗取汽车销售公司车辆,伪造车辆登记证书转卖变现,造成近二十万元经济损失。案件证据链条复杂,涉及汽车金融贷款、车辆登记等关键事实,控辩双方争议较大。
丁云龙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全案卷宗,对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进行交叉比对、矛盾梳理、关联性分析。他严格依据《刑法》第七十条“先并后减”的计算规则,向法院释法说理,明确量刑计算方法。通过梳理关键环节,清晰划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度,避免将同案他人行为归责于被告人。针对涉案金额等关键问题提出严谨质证意见,降低被告人可责性。
在这两起案件中,丁云龙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在刑事二审中守护上诉不加刑原则,还是在复杂的合同诈骗案里精准把控证据与量刑规则,都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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