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原告刘某某应被告刘某豪请求,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143900元转贷给他。后续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拒绝继续还款,原告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
面对这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彭燕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她毕业于贵州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9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民商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案件中,核心争议焦点颇多。首先是合同效力争议,原告从金融平台借款转贷给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彭燕律师深入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精准把握法律条文。法院最终认定,原告从支付宝花呗等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构成要件,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一认定打破了“无牟利则不无效”的误区,明确了“金融机构”范围广泛,包括支付宝花呗等持牌消费金融平台。
其次是欠款金额争议,原告主张的65864.4元本息是否合理,被告主张的“欠付本金52069元”能否成立。彭燕律师严谨分析案件事实,结合相关证据,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认定被告应返还剩余本金52069元。
再者是利息损失争议,若合同无效,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是否属于“实际损失”,能否要求被告赔偿。彭燕律师敏锐地抓住原告本无借款需求,因被告请求转贷才产生利息负担,且被告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这一关键细节。法院认可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13791.64元利息属于“实际损失”,最终支持的本息总额65854.4元,与原告诉请基本一致。
此前,彭燕律师在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实务经验。2020年8月加入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后,于2023年8月起担任该所分所负责人。她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行业服务与社会履职,担任黔东南州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成员等职务。
在另一起刘XX诉林XX民间借贷纠纷中,2021年5月15日,林XX通过律图找到彭燕律师咨询。彭燕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林XX确定了本案的基本法律方案,包括案子过了诉讼时效、遗漏被告或第三人、借贷关系证据不充分等。随后与委托人确立委托合同关系,委托手续通过邮寄方式完成。2021年6月2日,律所指派两名律师前往余庆县人民法院进行法庭审理,最终原告刘XX撤回了起诉。
彭燕律师坚信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与实践,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深入梳理事实、精准把握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黔东南地区法律界树立起专业、可信赖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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