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陕西西安,有一家经营多年的殡葬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姚X。2023年3月6日,公司向西安市某区相关部门申请减资、股东及监事变更登记,并且当日就得到了核准。此前,公司一直按照规定经营,这次变更登记也是公司发展的正常需求,公司原本以为一切都会顺利进行。
但没想到,第三人刘X向该部门反映,称自己对这次变更登记不知情,相关材料中自己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要求恢复股东身份。该部门经过调查、公示后,于2023年8月2日作出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的决定。这一决定让公司陷入了困境,公司认为自己提交的材料是合法合规的,变更登记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撤销决定十分不服。
公司四处寻找专业律师,希望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经多方打听,他们了解到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是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他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处理过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行政法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公司了解到这些信息后,决定委托李超律师代理此案。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和准备工作。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他深知在行政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研究了公司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相关决议以及部门作出撤销决定的依据等。
在庭审中,李超律师代表公司提交了撤销决定、变更登记材料样本等证据,主张被告认定公司提交虚假材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决定应予撤销。而被告提交了职权、事实程序及法律依据相关证据,辩称其具有法定职权,作出撤销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第三人刘X提交了股东会决议、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述称公司伪造其签名,以虚假材料获取登记,被告撤销决定合法,应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对对方证据进行了质证,法院对相关证据依法作出认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某区相关部门于2023年8月2日作出的撤销原告某殡葬服务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法院认为,被告具有处理涉嫌虚假工商登记事项的法定职权,但公司作出的股东除名及减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其向被告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合法,被告最初的核准登记行为程序合法;被告作出撤销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情形,不符合审慎原则和依法行政的程序性规定;企业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性和稳定性,被告若认定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而非直接撤销工商登记。
这次胜诉,不仅为殡葬服务公司挽回了合法权益,也再次证明了李超律师在行政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李超律师以其靠谱、专业、责任心重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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