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的当事人是德州XX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业务的企业,在2022年与河北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承接了某某府住宅小区车库顶板防水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德州XX公司按约进场施工,并于2022年12月下旬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然而,在双方结算后,河北建筑公司仅支付了40000元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经多次催告仍拒不支付。这使得德州XX公司的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陷入困境。当时,德州XX公司的负责人感到十分无助和愤怒,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德州XX公司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张志来律师。张志来律师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秉持“专业、负责、高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有温度、有力量的法律服务。
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首先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河北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并让其承担案件受理费。为了筑牢胜诉根基,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等关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办案过程中,张志来律师与德州XX公司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他每周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企业负责人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动态。每次庭审前,他都会跟企业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让企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他还在修改诉状发给企业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企业十分感动。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河北建筑公司经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张志来律师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缺席审理的程序规则,当庭有序举证,清晰阐述法律依据和代理意见,精准把控诉讼节奏。他在法庭上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法官对案件事实有了清晰、准确的认定。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河北建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并明确了迟延履行的利息责任。德州XX公司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实现了完全胜诉,企业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司法强制力保障。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同类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提供了示范效应,让其他企业在遇到类似问题时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暴露了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不遵守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等。张志来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完善证据收集整理,专业应对缺席审理,最大化维护了企业的权益。如果不是他做了这些工作,德州XX公司可能很难在这场纠纷中取得如此圆满的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建筑企业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彰显了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办案能力和高效维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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