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坚称车辆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车索赔52万余元。”这是卷宗内庭审记录的原文,秦博杰律师在整理过往归档案卷时,留意到这句笔录,其中原告的强硬诉求与被告的交付合格证据形成矛盾,这反常表述成了破解全案的关键引子。为何原告会如此坚持索赔,案件究竟是怎样的情况呢?
案件的起因是,2023年12月,本地一家正规汽车销售公司与原告签订购车合同,原告以首付加按揭方式购买一辆总价38万余元的高端轿车,并于2024年1月完成交付。交付前车辆做了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无异议还签字确认。然而,原告提车后不久称车辆出现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销售公司排查仅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与事故相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还要求更换全新车辆。原告前期自行留存的证据只是维修记录,没有有力证明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这也导致庭审出现反常笔录。
秦博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一系列实操工作。首先,针对笔录疑点反向梳理取证清单,调取完整的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等书证,与车辆检测人员等证人沟通;其次,结合笔录内容检索同类生效判例,发现轻微故障一般不支持退车赔偿,修正原先代理思路;最后,庭审阶段围绕关键笔录展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为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严重质量故障”主张,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销售公司已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车辆无严重安全故障、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销售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无需退车换车。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汽车消费中,消费者若要以质量问题索赔,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否则诉求难以得到支持。秦博杰律师表示,往后阅卷会更注重细节,尤其是这类矛盾表述,庭审准备时会提前模拟对方可能的论点并准备应对策略,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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