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建设工程公司和某实业公司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到了执行阶段,却发现被执行人长期没财产可执行。一开始,建设工程公司觉得有胜诉判决在,执行只是时间问题,没太把这事儿当回事儿。
可随着时间推移,一直拿不到钱,公司慌了。他们自己尝试联系被执行人,却毫无结果,情况变得更糟,公司上下焦虑不已,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哪儿出了问题。
后来,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彦栋律师。王律师执业多年,处理过众多复杂民商事案件。
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被完全忽略的细节。他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还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
围绕这个细节,王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把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同时,指导当事人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和工商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建设工程公司这边主张原始股东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而对方则进行各种辩解。王律师围绕证据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请求法院支持己方诉求。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建设工程公司长出了一口气,债权全部实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执行难题别慌,可调查股东出资情况。第二,及时申请调查令,收集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执行困境别轻易放弃。在这个案子里,王彦栋律师通过穿透调查发现关键问题,制定有效策略,成功将“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展现了专业律师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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