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4月10日,朱某驾驶摩托车与徐某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及两车受损,徐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朱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朱某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系二级残疾人,需朱某抚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徐某某和保险公司分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朱某委托刘汉涛律师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汉涛律师接手该案后,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全面收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证据,形成完整索赔证据链。主动申请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进行鉴定,为核心赔偿项目提供专业依据。在案件审理中,重点攻破两大难点。对于非医保费用,保险公司主张扣减,但刘汉涛律师指出其未能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的不合理性和非必要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最终全额支持了医疗费。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刘汉涛律师提交残疾证及村委会证明,证明原告儿子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法院采信该证据,支持了被扶养人生活费。
在误工费、护理费标准主张上,刘汉涛律师按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法院基本支持了其请求。法院经审理,对原告大部分诉请予以支持,仅对部分赔偿项目进行了合理调整。最终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77846.92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10000元后,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66046.92元。同时,判决鉴定费1800元由侵权人徐某某承担,原告在返还徐某某垫付的30000元时可予抵扣。本案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原告已顺利获得赔偿款。
除了这起交通事故案,刘汉涛律师还处理过诸多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张某1所有,但女方张某2拒绝配合过户。刘汉涛律师作为张某1的代理律师,全面梳理证据,解决地址笔误问题,运用缺席判决规则,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涉案房产归张某1所有,并判令女方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在借名买房物权确认纠纷案中,委托人林某、陈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将产权暂登记于他人名下,对方反悔不予过户。刘汉涛律师构建完整证据闭环,有效破解被告“共同出资”抗辩,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强化说服力,妥善应对第三人抵押权问题,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屋归林某、陈某所有。
刘汉涛律师是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本科,深耕漳州本地民商事、公司股权、建设工程,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凭借扎实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法律权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