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入二审程序。上诉人潘某某认为借款系与陆某共同商议用于业务经营,陆某深度参与业务洽谈、资金交付等环节,应属共同债务人,且自己已还款15万元,远超一审认定的13万元,剩余债务应由陆某承担,遂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接手该案的万雪律师,是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纷等领域,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温州。
万雪律师代理被上诉人陆某辩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陆某从未向周某某表达过借款或共同还款的意思,始终只是中间人,听从潘某某安排。潘某某出具借条系其个人行为,双方未达成过共同还款的合意。陆某庭后参与调解系为尽快解决纠纷而做出的妥协,不应作为判决依据。最终,二审法院认为难以认定陆某系共同借款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陆某全面免责。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万雪律师还处理过不少其他类型的案件。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原告苏州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万雪律师维权。被告一在抖音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假冒涉案商标的商品,被告二作为平台运营方主张免责,被告一提出合法来源抗辩。万雪律师通过专业的公证取证手段,成功固定侵权证据,主张原告从未向供货商授权、聊天对象身份无法核实、证据无法证明与涉案商品对应关系,成功击破“合法来源”抗辩。法院认定被告一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3000元。
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中,申请人杨某某委托万雪律师维权。被申请人温州某餐饮有限公司辩称入职申请书已实现劳动合同功能,不应支付二倍工资,且申请人工资应为9000元,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违法解除。万雪律师通过提交工资明细等证据,成功将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确定为9000元/月。在被认定不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仲裁委采纳万雪律师的意见,将赔偿金直接变更为经济补偿,避免了申请人因需另行主张而增加的诉累。最终,仲裁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计71482.76元。
万雪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熟悉温州本地法院办案流程、裁判规则与调解政策。她始终恪守诚信执业、勤勉尽责、依法维权的执业初心,以当事人诉求为核心,用心承办每一起法律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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