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企业用工过程中,调岗是常见操作,但不合理的调岗往往会引发劳动纠纷。曲XX于2010年4月入职某能源公司,长期从事热电技术类专业岗位。2024年11月,公司以机构调整为由,在未充分协商、未保障薪资待遇的情况下,将曲XX从技术管理岗强行调至后勤类岗位,工资大幅降低,还收回原岗位打卡权限,致使其无法正常提供劳动。这类劳动纠纷,顾建伟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处理过不少。
曲XX因公司调岗不合法、不合理且缺乏协商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仲裁与诉讼主张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合法权益。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用人单位调岗是否合法合理、员工被迫解除合同是否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顾建伟律师所在的新疆秉政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凭借西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的专业背景,对劳动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理解。他全面梳理证据,提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曲XX无法劳动,应支付相应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依法调整诉求方向等代理意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顾建伟律师认为,本案中公司的调岗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顾建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某能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1月23日解除,公司支付曲XX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2425元、2024年12月及2025年1月工资13062元、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2409.2元,公司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顾建伟律师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同样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准确适用。对于劳动者来说,当遭遇公司不合理调岗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通知函、打卡记录、沟通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明确司法受案范围,合理调整诉求方向。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面对不合理调岗,只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就能在劳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