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厘清主体免责任
购销合同引发的纠纷,原告某金属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某某,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称依据与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款项。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杨丹慧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她发现争议交易发生在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显示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区分“揭总”与被告“伍总”,还提及“伍总给他担保”。杨丹慧律师抓住这些关键信息,确定精准答辩方向,向法庭举证证明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最终,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被告贸易公司及伍某某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损害赔偿案是一审判决的上诉审。一审判决被告陈某某承担30%赔偿责任,某废品回收站的经营者承担20%赔偿责任。陈某某不服上诉,认为自己是“无偿帮工”且经济困难,责任比例过高,请求调整为20%。杨丹慧律师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受害者家属)。
在二审中,杨丹慧律师坚持一审观点,强调陈某某无证违规操作叉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过错明显。一审法院划分责任时已综合考虑各方过错,比例适当。最终,二审法院虽在判决主文和说理上有所调整,但完全维持了一审确定的赔偿责任比例和具体赔偿金额,驳回了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杨丹慧拥有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熟悉本地法院裁判思路,在二审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稳固了一审的胜诉成果。
婚姻家庭案:助女方脱离苦海
宋某某与蔡某某结婚后,蔡某某长期沉迷赌博,对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宋某某委托杨丹慧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杨丹慧律师代理原告宋某某,针对蔡某某沉迷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的核心事实进行主张和举证。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出发,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的现状,提出合理抚养方案。由于被告在诉讼中缺席,杨丹慧律师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高效推动诉讼程序,让委托人成功离婚并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建设工程纠纷案:驳回反诉赢货款
原告廉江市某公司为被告某公司定制并安装学校教学楼门窗。工程验收对账后,被告拖欠部分货款,原告起诉索要货款及利息。被告提起反诉,以原告逾期交付、产品颜色不符为由,主张高额违约金。杨丹慧律师在一审、二审中代理原告。
杨丹慧律师通过合同、对账单、发票等证据固化欠款事实,并准确判断质保金部分的法律规定。针对对方反诉,成功论证因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合理顺延,且对方对账时未提异议,视为对履约状况的认可。最终,法院全部支持原告支付货款的请求,完全驳回被告的违约金反诉请求。
杨丹慧律师在这多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本地实务经验,以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从不同角度为委托人解决难题,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注重证据精细化梳理,灵活运用调解、协商、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纠纷,在降低委托人时间与经济成本的同时,赢得了当事人与服务单位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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