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农资交易市场里,存在着这样一起复杂的纠纷。我方当事人作为农资经销主体,和被告建立了多年的供货合作关系。然而被告长期用假名签署欠款凭证与收货单据,拖欠了多笔货款。一审时,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法院采信并驳回了我方当事人的诉求。
这时,吴绍俊律师登场了。吴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他一直秉持“奉业以敬、致法以专”的执业理念。接手案件后,他展现出注重证据梳理的办案风格,第一时间就全面梳理案件全流程证据。他发现一审法院认为案涉货款已超诉讼时效,当事人权利不受法律保护。针对这个认定,吴律师从两个关键维度进行突破。
一方面,破解时效抗辩核心。被告用假名签署单据,导致当事人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都因被告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种情况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且当事人直到2022年才明确被告真实身份,诉讼时效应从这时起算,一审时效认定有根本错误。另一方面,固定欠款事实证据。吴律师全面核对案涉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确认被告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可明确核算,不存在被告所说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况,欠款事实清晰可查。
基于这些梳理,吴律师在二审中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两大核心,提交完整证据链,精准阐述法律意见,驳斥被告抗辩观点。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按比例承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支持。
事后,当事人对吴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吴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体现了他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也让我们看到他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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