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须遵循以下要点: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时间上,从刑事案件立案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前均可提出。一般应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清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起诉,由司法人员记录并向原告人宣读,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需注意,附带民事诉讼所主张的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通常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此外,若案件进入二审,新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啥要求
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以下要求:
1. 主体适格:
原告须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被告一般是刑事被告人,未被追究刑责的其他共同致害人等。
2. 成立前提:
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若刑事诉讼不成立,就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损失范围:
所涉损失是物质损失,且该损失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精神损失目前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
4. 时间要求:
应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若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已提赔偿要求并获记录,视为已提附带民事诉讼。
三、诉讼阶段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在诉讼阶段,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确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物质损失是附带民事诉讼的主要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需注意,精神损失通常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此外,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应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不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须遵循上述要点,但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该如何申请呢?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在情况紧急时,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虽然明确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但对于一些间接物质损失是否能纳入赔偿范围,在实践中也存在探讨空间。如果您对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法律要点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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