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大龙目前在广东卓献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的案件。他每年办理近百起民事和刑事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
2021年3月,梁XX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右腿严重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2021年12月,在伤情尚未稳定的情况下,梁XX被迫与被告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赔偿43.8万元后“就此了结”。然而,协议签订后梁XX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导致小腿截肢,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梁XX委托田大龙律师处理此案。
田大龙没有简单地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而是将诉讼重点锁定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提出梁XX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XX明显不公,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田大龙指导梁XX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梁XX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
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大龙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XX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大龙的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和解协议。法院经审理认为,梁XX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XX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原告总损失核定后,扣除相关费用及自担责任后,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XX经济损失554903.5元。
除了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田大龙还处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李XX因醉驾肇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他精准锁定交强险先行赔付的法律依据,成功击破保险公司以“醉驾免责”为由的全额拒赔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交强险顶额赔付198000元,并将总获赔额提升至22万余元。在李XX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中,他精准把握案件定性,成功将指控罪名变更为刑罚更轻的“非法持有枪支罪”,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最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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