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建厦门,因“XX小镇”项目建设,一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拉开帷幕。原告林先生等人作为房屋使用人,与被告XX门市XXXX有限公司及第三人XX门XX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然而,被告在支付部分安置补助费后,未再继续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处理此案。
王伟栋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服务地区主要为福建厦门的湖里区、思明区,律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海上世界1号楼503-504。他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他还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
接手案件后,王伟栋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仔细查阅了《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收条、房屋交接验收单等相关材料,多次前往法院阅卷,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为了掌握更准确的信息,他还与原告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他们在拆迁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和遭遇。
在庭审准备阶段,王伟栋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诉争协议书生效问题、部分内容无效问题以及诉讼时效问题等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准备。他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律师凭借娴熟的庭审技巧,清晰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对被告的答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认定被告未能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安置补助费的诉讼请求,但鉴于部分诉求超过诉讼时效,仅支持从20XX年X月X日起算至被告提供安置房之日止的安置补助费。被告需支付暂计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安置补助费373662.36元及利息,同时应从20XX年X月X日起至向原告提供安置房之日止,按每月10379.51元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
对于这样的结果,原告对王伟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表示,王伟栋律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始终以委托人利益至上,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环节,为他们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王伟栋律师也表示,将继续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