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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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搬迁安置补偿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的安置金额,需要用搬迁补助费,加上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的费用。具体可以获得哪些补偿项目,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各类安置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有哪些内容?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包含的内容有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等。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2)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3)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4)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6)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2、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

(1)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2)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棚户区改造有户无房怎么安置?

1、棚户区改造有户无房的安置办法由当地政府决定。

每个省份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有户口没房子在拆迁的时候是不能享受金额补偿的,但是可以享受安置费的补偿。至于说怎么安置,这是由当地的政府决定的。 为了共同的利益在国有土地上拆迁的房屋,应该对被拆迁的人进行补偿,如果是由其他单位进行安置的,政府应该把安置费交给该单位。如果不需要安置的人,应该把安置费交给个人或者取得被安置人同意以后,把这部分安置费给被安置人用于交保证费用。

2、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中,在村集体内既无土地也无房屋、空有户籍的“空挂户”。

无论是征地拆迁还是棚户区改造,往往都会遇到补偿安置的难题。

空挂户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不能简单一刀切,首先应当具体判断其是否取得成员资格,在取得成员资格的情况下,继而根据集体组织是否附加条件认可其成员资格、是否限定其享受成员权益的范围加以判断。

并非所有的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安置费,但对于拆迁方需要支付安置费的情形,需要依法制定搬迁安置补偿标准。然后需要结合此标准,与需要被安置的被拆迁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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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农村搬迁安置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应当对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关于遇到鄂州农村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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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如何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厂房搬迁员工该怎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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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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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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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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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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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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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偿安置标准项目有哪些?
搬迁补偿安置标准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以及还有搬迁和安置的补偿费,再者就是奖励性补偿,如果拆迁的是属于铺面,那么还会存在一笔停产停业的损失费,这些补偿都会由拆迁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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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厂房搬迁员工要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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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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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搬迁员工怎么样安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厂房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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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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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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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姐姐的朋友老家在辛店镇,老家的房子搬迁安置了,想问一下辛店镇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辛店镇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可以参照以下3种情况:补偿标准:耕地:37250元/亩;菜地:40975元/亩;果园:40975元/亩;茶园:40975元/亩;精养鱼池:40975元/亩;林地:26075元/亩;未利用地:18625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包括下辛店镇、道桥镇、隔蒲镇、沙河乡、胡金店镇、清明河乡、义堂镇、伍洛镇的其他行政村、吴铺镇的其他行政村。
补偿标准:耕地:30870元/亩;菜地:33957元/亩;果园:33957元/亩;茶园:33957元/亩;精养鱼池:33957元/亩;林地:24696元/亩;未利用地:1543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曾店镇、倒店乡。
补偿标准:耕地:29000元/亩;菜地:31900元/亩;果园:31900元/亩;茶园:31900元/亩;精养鱼池:31900元/亩;林地:23200元/亩;未利用地:145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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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安置搬迁补助标准是什么
集中安置搬迁补助标准人人均补助8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是依旧不知道集中安置搬迁补助标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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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是安徽人,今年我们这边要进行拆迁补偿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安徽省 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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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搬迁员工应该怎么样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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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安置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搬迁安置费补偿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万元的安置费,具体的补偿当然是需要协商之后才可以确定的,如果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并不是产权置换,那么将无法获得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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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搬迁有安置费补偿吗
一般搬迁有安置费补偿,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组成,具体的安置费的计算标准一般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上的人口数量来确定。我们在遇到搬迁有安置费补偿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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