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千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当事人的部分从轻情节,但较少能全面、系统地从多个关键角度进行辩护。多数律师可能仅简单提及当事人的初犯身份等,缺乏对案件细节和证据的深入挖掘,也较少积极促成量刑情节。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之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此类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案件,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进入后续的审判程序,当事人可能面临较长时间的羁押和较重的刑罚。
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及时、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实现了“不予批捕→缓刑建议→缓刑判决”的全程有效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避免了长时间的羁押,获得了轻缓化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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