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佛山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案件时,会全面考量被告人的各种情节。对于存在可宽宥情节的被告人,如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法院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法院会严格对照相关司法解释,对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等关键问题进行审查。
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A、被告B未经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委托孟翔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按照佛山法院当前在刑事犯罪案件中的审查习惯,律师需要精准提炼被告人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辩护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广东孟翔律师所在的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孟翔律师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之余,孟翔律师在合同事务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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