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女士和被告B、C是兄弟姐妹。2018年9月29日,父母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被告B为监护人。2019年8月5日父亲去世,2021年12月6日母亲也走了。成女士觉得,被告B作为监护人,掌控着父母的全部财产,却不向其他继承人公开。父母去世后,B还侵占遗产。成女士起初觉得,自己有证据,这事儿问题不大。
成女士曾就部分遗产提起另案诉讼,并且达成了调解。但还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没分割,于是她再次起诉。被告B辩解说,父母的钱全用于丧葬费、医疗费、保姆费、成女士回南京的费用和日常开销了,已经没遗产了。被告C也同意B的说法。成女士慌了,自己尝试和他们沟通,可一点用都没有,她心里特别焦虑,反复想不通怎么会这样。
后来,成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徐正杨律师。徐正杨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领域经验丰富。
徐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被告B取款的具体情况很关键。他申请法院调取多年银行流水,逐笔核算,发现被告B自2018年9月29日后从被继承人账户取款共计1,405,426.83元。
接下来,徐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他指导成女士收集证据,让成女士翻找相关的聊天记录,还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对于被告提供的各项支出凭证,徐律师逐项质证。被告主张实际支出1,293,216.83元,徐律师对合理部分认可,对超出合理范围的,像虚高的丧葬费提出异议。
到了庭审,双方展开激烈交锋。被告坚称钱都花完了,没遗产可分。徐律师则指出,取款总额扣除合理支出后,剩余的112,210元就是遗产,应该由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成女士在庭上紧张得手心直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B实际取款1,405,426.83元,扣除合理支出1,293,216.83元后,剩余112,210元为两被继承人遗产,应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成女士37,403元,支付被告C37,403元。成女士听到判决结果,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涉及遗产继承,及时关注财产动态,保留相关凭证。第二,遇到纠纷,尽早咨询专业律师。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遗产纠纷别慌,要及时采取行动。案子里,徐正杨律师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准确核算取款总额,逐项质证支出合理性,为成女士追回了被侵占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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