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XX日,王XX因涉嫌盗窃罪被常州市公安局XX分局执行拘留。案件王XX是否实施了盗窃行为,警方掌握了一些现场的间接证据,而王XX及其家属坚称其无辜,却面临证据不足难以自证的困境。
此时,2017年开始执业的潘鹏飞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辩护案件已逾163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潘鹏飞律师首先对警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逐页比对了现场勘查笔录和相关证人的询问笔录,发现证人对案发时间的描述存在差异,他通过与证人再次沟通,核实具体情况,这一发现让他意识到时间线可能是案件的关键。
在比对笔迹时,潘鹏飞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文件的经验,仔细审查了现场遗留物品上可能存在的笔迹。他发现一份疑似王XX签名的文件,签名笔迹与王XX平时的书写习惯有较大出入。为了验证这一发现,他联系专业的笔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一鉴定结果对后续辩护策略产生了重要影响,让律师更加坚定从证据真实性角度进行辩护。
随后,潘鹏飞律师着手调查案发地周边的监控。他发现部分监控视频显示案发时间段王XX并不在现场附近,但视频画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他申请技术人员对视频进行清晰化处理,进一步验证王XX的不在场证明,这也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潘鹏飞律师作为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有着严谨的调查思路。他调查了王XX的考勤记录,发现案发时间王XX有正常的工作打卡记录,这进一步证明了王XX的不在场。他还申请调取了案发地的气象数据,发现当天恶劣的天气可能影响了部分证人的观察准确性。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审查,虽然最终未明确证据存在问题,但王XX因法定羁押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被予以释放。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