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晓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执业,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代理的证券虚假陈述系列索赔案。在单XX诉中XX公司(60065x)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XX公司存在虚增置入资产评估值、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5515万元等问题。2019年5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中XX科及中XX消技术信息披露违法。单XX作为投资者,因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遭受损失,于是向其提起诉讼。
案件的争议焦点众多,包括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中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单XX投资中XX科股票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除中XX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外,单XX的损失是否系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如果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投资差额损失的赔偿金额应当如何确定;中XX消技术公司、招XX证券公司、XX华事务所的责任认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经届满等。
当单XX得知自己的投资因为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受损时,整个人焦虑不已,日夜担心自己的损失无法挽回。
徐晓律师在投资者委托后,积极开展工作。他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投资情况和损失细节。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分析其中的关键信息。他提交了多份法律文书,包括代理词等,在代理意见中,他依据《证券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022》所确立的推定因果关系,指出中XX科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司信息仍是投资者信赖的因素,认定单XX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一直持有中XX科公司股票的投资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中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单XX支付投资差额损失9003.56元,佣金和印花税损失11.7元;被告中XX公司对被告中XX公司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公司对被告中XX公司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XX华XX(特殊普通合伙)对被告中XX公司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单XX原本担心自己的损失可能无法得到赔偿,而实际结果是成功挽回了损失,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除了单XX的案件,徐晓律师还代理了桑XX、王XX、祁XX、黄X、魏XX、秦XX等诉中XX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均取得了类似的胜诉结果,为投资者挽回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徐晓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为投资者撑起了一片法律的保护的伞。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和专业,这些案件能胜诉,靠的是徐晓律师对每一个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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