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复婚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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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后再复婚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是: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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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再复婚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再复婚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是: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

二、复婚的法律依据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将原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复婚的概念认定与结婚是一致的,因为两次婚姻的对象都是相同的,因此复婚后取得的财产正常情况下都是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如果对于共同财产或者是个人财产的归属有其他的约定的,可以签订一份财产认定协议书,经过公证之后将会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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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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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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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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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2、男女双方在第一次离婚之时,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不存在欺诈 胁迫等情形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首次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系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那么更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作出的首次离婚的财产分割,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既然首次离婚之时,双方已就上次婚姻的共同财产作出合法有效处置,
那么双方若复婚后,上次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显然在二次复婚时,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毫无任何关系。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9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9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8条第一款、35条
补充部分的回答:
男女双方在首次离婚的时候,就共同财产作出真实意思的处置,约定将房产所有权给未成年子女,那么现在双方再次复婚,该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双方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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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前不久我们邻居家的孩子出点事,现在想要去申请行政复议因为在前不久法院判定他几年忘记了,还没收了财产,我想咨询下没收财产可行政复议吗,还有什么情况下可以行政复议。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种情况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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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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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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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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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的不理解甚至阻挠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2、再婚后的赡养问题是老年人的顾虑所在3、家庭财产及遗产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难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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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去年离婚,刚又复婚,咨询一下有关离婚再复婚财产怎么分配问题,求解答。
[律师回复] 世事变化无常,也许您刚离婚并分割完离婚财产,但您现在又想要复婚。这种情况下,复婚有效吗?财产的所有状况是不是会重新归属呢?就“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吗”相关问题为你答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吗
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婚姻法第 18 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除非复婚时,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周某只能请求分割复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
二、复婚的法律依据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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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的爷爷于98年7月再婚,并于98年9月领到房产证。后于2000年3月去世,期间没有再立过其他遗嘱。去世后因子女工作繁忙,一直无暇处理该房产,故后老伴一直在该房中居住至今。老人丧偶再婚后原财产问题及与其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上述情况是老人丧偶再婚后原财产问题而其相关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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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在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不是一个人们会避谈的话题,离婚或者复婚对于有关的双方并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那么离婚后买房再复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全资购买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那么其在购买房屋之后再复婚这套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贷款购买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那么其在购买房屋之后再复婚这套房屋在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全款购买房屋所有权落名在自己的名下,那么其在复婚后将另一方名字加上,那么视其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上的登记内容来确定双方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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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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