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案件结案后的第三年,当事人某甲的电话又打给了盛春龙律师。原来,某甲在第一段婚姻结束后,又经历了一段婚姻,如今再次面临离婚困境。
回溯第一次委托,某甲与前妻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大,经常争吵,自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然而某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某甲收集各方面证据。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无法举证就详细陈述感情破裂原因;收集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如6年多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以及水电费缴纳凭证;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孩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第一次案件结束后,盛春龙律师主动回访了某甲,了解判决执行情况,提醒相关事项,并在一些婚姻的法律新规出台时,及时告知某甲。
某甲第二次遇到婚姻问题时,没有丝毫犹豫,再次找到了盛春龙律师。这次,新的婚姻纠纷中财产状况更为复杂,涉及多处房产和投资收益,抚养权问题也更加棘手,孩子年龄增长,有了自己的想法。
盛春龙律师在第二次委托中,延续了之前严谨收集证据的工作方式,同时根据新情况进行了调整。他没有像第一次那样仅关注分居等基础证据,而是深入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去向以及增值情况。他仔细梳理每一笔投资的合同、资金流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财产分割的细节。
在抚养权方面,盛春龙律师除了收集某甲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外,还积极与孩子沟通,了解其真实意愿。他安排某甲与孩子进行更多的互动,增进父子感情,同时记录下这些互动过程,作为某甲对孩子关心的证据。
经过一系列的努力,第二次案件也迎来了好的结果。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某甲也在抚养权的争取中获得了优势,孩子愿意跟随某甲生活。
后来某甲表示,选律师看的不是一次输赢,而是出了事律师会不会第一时间接电话,能不能实实在在地为自己解决问题。盛春龙律师用实际行动,赢得了某甲的长期信任,也为自己的律师职业生涯增添了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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