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魏先生遇到了工伤认定前置程序的难题。他经第三人介绍,到四川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xx电力改造工程项目做电工,工作中受伤后,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要申请工伤认定,得先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他没和公司签书面劳动合同,工资还是第三人介绍发放的,这情况十分棘手。魏先生也咨询过其他人,得到的回复都不太乐观,他心里很无助,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一次偶然的机会,魏先生了解到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的肖康律师。肖康律师从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40110772771,服务地区是西藏-拉萨,联系地址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峰集团天峰中心5栋2楼。他毕业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劳动争议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公司股权纠纷案件。肖康律师还是重庆海力(拉萨)律师事务所网络团队负责人,秉持“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这些都让魏先生眼前一亮,决定委托他代理案件。
委托后,肖康律师迅速行动起来。他在接手案件的当天,就在办公室里仔细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发现申请人工作地点是被申请人中标承建的项目、被申请人曾向申请人转账备注“工资”以及申请人从事的电工工作是项目必要组成部分等有利因素,这让魏先生看到了希望。之后,肖康律师围绕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构建仲裁策略。他详细分析主体资格,明确被申请人和申请人都符合相应主体资格;又深入研究从属性特征,指出申请人工作内容、管理模式等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还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要求被申请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这个过程中,魏先生看到肖康律师认真严谨,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仲裁庭审前,肖康律师收集整理了四组核心证据。在准备证据的那几天,他多次加班到深夜,逐一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庭审中,被申请人辩称申请人系第三人个人雇佣,与被申请人无关。肖康律师沉着应对,提交招投标详情截图证明项目由被申请人中标承建;拿出银行交易账单证明被申请人直接支付工资;提供工友证人证言证明工作及受伤经过;展示报警记录回执证明受伤事实及现场情况。针对被申请人“项目已分包”的主张,肖康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指出,即使项目分包,被申请人作为总承包单位仍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终,仲裁委员会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个结果对魏先生来说意义重大,意味着他向工伤认定迈出了关键一步,有望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肖康律师用专业和负责,帮助魏先生解决了难题,让他在困境中看到了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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