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YX是广东A公司股东、监事及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同案人L某以门店为依托,向老年人承诺高额返利,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涉案金额达XXX万余元,未返还资金近XXX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XXX名。公诉机关指控YX系共同犯罪且为主犯。
万利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他接受委托后,开始了细致的审查工作。首先是笔迹比对,万利律师仔细核对司法审计报告、微信聊天记录、同案人供述等材料中的签名,发现部分文件上YX的签名与平时笔迹有差异,他找来YX平时的签名样本进行验证,这一发现让他怀疑部分文件可能存在代签情况,后续可以从证据真实性角度进行辩护。
接着是日期锁定,万利律师逐页查看工商内档、财务凭证等资料,发现部分资金往来日期与YX孕期、产期重合,而这期间YX不具备作案时间。他通过医院的病历记录等进行验证,这一发现为无罪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万利律师还调取微信记录,发现聊天记录存在被他人使用的迹象,他通过调查微信使用的设备信息、登录地点等进行验证,这表明相关证据不能直接证明YX具有非法集资的共同故意。
在查证过程中,万利凭借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此处类比,实际为类似文件)的经验,不放过任何细节。他申请气象数据,以确定YX在某些时间段是否有外出参与经营活动的可能;通过调查令调取入库系统数据,查看货物进出情况与资金流向是否匹配;调考勤记录,查看YX在公司的出勤情况。最后,他还申请笔迹鉴定,进一步确定文件签名的真实性。
万利担任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在整个辩护过程中,他从无罪和罪轻层面精准辩护,对涉案财产进行专项辩护,庭审中严谨对抗。最终,法院认定Y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查封、扣押的房产、车辆列入退赔执行范围。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