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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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但是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股东是公司的创建者,他们出钱成立公司。在公司盈利时,将会按出钱比列获得相应的钱。股东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期间,如果股东有下列违规的行为,情节很严重的人将会负刑事责任,也就是坐牢与被罚钱。
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吗

公司大股东有刑事责任。但是要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股东是公司的创建者,他们出钱成立公司。在公司盈利时,将会按出钱比列获得相应的钱。股东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期间,如果股东有下列违规的行为,情节很严重的人将会负刑事责任,也就是坐牢与被罚钱。

在公司登记创建公司前,用了虚假的材料或者用欺诈的方法隐瞒事实,比如用假证件,做假账。让公司成功登记的,被发现了的话。不仅公司会被罚,被撤销登记。股东们作为创造,上交假证件的人,也会有刑事责任,严重的将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遭到拘役

股东虚假出资。在创建公司时,约定好出的资金没有按时上交或者没有交。例如在建立之前小王与股东们共同约定好出的钱。个人没有小王需要上交200万,但在创建的时候,他一交这200万,或者约定好了几月几日前将钱交齐,没有交上来的话,将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司成立后,把自己最初投入的资金偷偷抽出来跑路。例如小张在入股时交了300万进去,但是可惜的是公司运营不当,没有盈利,而且马上小张投进去的300万就要赔进去了,这个时候他不顾公司的困难,为了自己不能赔本,偷偷的把这300万从公司拿出来并逃跑了的话,在金额构成犯罪时,将会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按偷偷抽出来的资金进行罚款。

根据《刑法》第31条规定,如果是公司作为一个单位,这个公司是为从事犯罪违法工作的,除非法律另外还有别的规定的话,只对公司进行罚款,并对参与了犯罪事件的负责人员和其他的负责人进行处罚。因此,只要股东不是犯罪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的负责人,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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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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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购买了大股东的股权,钱已支付后发现股权冻结了,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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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的要件是: 

一,
1、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起诉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诉讼。

二,
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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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占股要承担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公司的民事责任股东是要承担罚款的。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股东不受牵连。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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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股东是以总股本为参照,列出持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东。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公司持股股东中话语权最大的前十位股东。
十大流通股东是以可流通股本为参照,列出持有流通股量占前十位的十位股东。这个数据体现的是在这只股票中对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影响最大的十位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前,有些个股的流通股仅占总股本的20%,其余的80%的股份都不流通。
在这种情况下,前十大流通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话语权虽然不大,但由于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用脚投票”——抛出持有的股票,会对该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定位产生较大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消除这种“操纵股价”的情况。所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后的限售股逐步解禁,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成为全部流通的股份。在这种情况下,“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东”就没有区别了。
非流通股股东
非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的特有概念,指“非流通股”的持有人。在中国股市中,非流通股包括国有股和法人股。
其中“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法人股”包括中资发起人股、社会法人股、外资发起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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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先是对流通股股东送股,这就出现了股改方案实施当日股票折价的现象。股改中非流通与流通股协商采取非流通股中拿出部分对价股和对价资金送与流通股股东的办法,在非流通股流通上市那天实施方案,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大非小非解禁期到了,这些有条件限售股终于变成了流通股上市,流通股股东也获赠了对价股份。
流通股股东
流通股,就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的股票,比如A股、B股、H股都是流通股,持有这些股票的单位或个人就是“流通股股东”。
流通股股东是中国股市中的一个特有概念,就是参与中国股市的持有流通股的投资人。流通股股东是与非流通股股东相对称。
大股东能开除小股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不存在大股东辞退其他小股东的问题。
辞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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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其并不适用于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的相互转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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