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被指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的情况下,借用其银行卡为诈骗分子转账,流水中包含涉诈资金,且有被害人报案。李威律师精准论证当事人无主观明知、无非法获利且系自首初犯,紧扣证据不足关键点展开辩护。他指出赵X无任何主观恶意和非法获利的犯罪意图,与上游无任何联系,关于“可能涉嫌洗钱”的陈述仅是一种顾虑,尚达不到明知的程度,且无任何非法获利,通过其本人银行卡转移的资金只有两笔,涉案金额相对较少,还主动自首,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初犯且悔罪态度较好。最终,检察院经过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成功实现无罪辩护。
在陈X利用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在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为他人抢注车牌号,获利6万余元,齐X将查号程序、抢号程序出售给张X等人获利10万余元的案件中,陈X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抓。检察院给出三年六个月实刑的量刑建议,当事人认为量刑过高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在法院阶段委托李威律师团队。李威律师仔细阅读卷宗并询问当事人软件运行模式,发现该软件实际是模拟人工,类似于抢票软件,只是提高了概率,并未修改系统。他在法庭上举例说明即使没有软件,雇佣一群人也可操作,还制作视频让法官了解软件未侵入系统、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被告人齐X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成功将实刑辩护成缓刑。
陈X因邻里纠纷剪断被害人驾驶车辆的刹车软管,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罪起步刑三年以上,且陈X有前科,增加了缓刑难度。李威律师与当事人及家属商议,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为当事人争取认定自首。在检察院阶段虽未争取到缓刑,但在法院阶段,李威律师从案件起因是邻里矛盾、被害人存在过错,争取到被害人谅解和自首等方面,提出本案社会危险性小、无严重后果,且当事人虽有前科但非累犯,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从看守所释放与家人团聚。
多年来,李威律师凭借严谨务实的办案风格、专业负责的服务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佳绩。2023年度,他获得律师事务所“先进工作者”“优秀辩护人、代理人”“优秀青年律师”等多个荣誉;2024年度获得“突出贡献奖”等多个荣誉;2025年4月参加“第四届滕州市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获“论辩风采奖”;同年10月参加“枣庄市第一期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结业;11月作为枣庄律师代表队成员参加“山东省律师辩论赛”获团队奖项;12月6日,受邀前往潍坊学院法学院“法治实务大讲堂”分享;2026年1月31日,获得盈科律师事务所“分所优秀律师”等多个荣誉。他还通过抖音账号“山东枣庄李威律师”,以短视频和直播的形式,专注刑事领域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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