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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何XX在被申请人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何XX提起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工伤待遇,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陈步青。该律师面对这起典型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怀疑保险理赔款会影响当事人及时获得足额赔偿。于是,他开始逐页翻看案件材料,全面梳理申请人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致电保险公司,详细了解意外险的理赔流程和可能金额。经过评估,他发现保险理赔款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高于或低于当事人应得赔偿金额。
针对这一情况,陈步青律师创造性地设计了“保险理赔+差额补足”的双重保障方案。在仲裁庭上,他向被申请人充分阐述方案合理性,经过多轮沟通,方案得到仲裁员和被申请人认可。
陈步青律师执业来办理大量工伤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他认为在处理工伤赔偿与商业保险衔接问题时,需灵活运用相关政策和机制。接下来,他打算构建一套关于工伤赔偿与商业保险衔接的知识工具,为更多劳动者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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