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厦门市XX区人民法院的档案室里,一份标注着张XX与厦门某生物技术公司劳动争议案的卷宗格外引人注目。卷宗边角因频繁翻阅而微微卷起,这是王俊杰律师在集美大学法学专业学习时养成的习惯,不放过任何可能藏有线索的细节。
2019年6月3日,张XX入职该公司,后经多次调岗变更岗位。2024年4月18日,公司以“造成损失”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虽支持部分赔偿金请求,但驳回了竞业限制补偿请求。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王俊杰律师介入后,其在劳动领域多年的办案经验形成“破局直觉”。他深知在劳动纠纷中,证据的梳理和责任的界定是关键。公司主张的“损失”缺乏客观标准与证据支持,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案件的突破口。集美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让他对劳动法律法规有深入理解,他通过梳理报价单、审核流程等证据,发现《再生资源利用合作协议》约定的“当日回收市场价”未明确参考标准,公司自行援引的价格不能作为损失计算依据。而且张XX仅为经办人员,对价格无决定权,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庭审的关键逻辑节点上,王俊杰律师展现出专业素养。他如同精密的仪器,将证据一一排列,进行数据比对和逻辑推演。早年在劳动领域处理大量案件养成的严谨审查习惯在此刻发挥重要作用。他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地论证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支付赔偿金。同时,对于竞业限制补偿,他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张XX离职后的履行事实,争取到补偿金。
然而,案件推进并非一帆风顺。公司方面不断提出反驳观点,试图证明解除行为的合法性。王俊杰律师凭借在劳动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突破重重阻力。他曾在处理众多劳动争议案件中获得的降维视角,让他能够从复杂的证据和法律条文交织中,精准抓住核心要点。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应支付张XX违法解除赔偿金及竞业限制补偿。
另一起厦门某物业公司与黄XX的劳动争议案中,黄XX因工作失职导致公司损失3万余元被解雇,申请仲裁索赔。王俊杰律师精准锁定黄某某工作失职与公司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运用《劳动合同》约定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明确条款,论证解除行为的合法性。他通过梳理年休假记录、年终奖制度规定,全面阻断员工各项索赔请求。最终,仲裁委驳回黄XX全部仲裁请求。
案件落槌后,王俊杰律师将两起案件的卷宗按照特定逻辑归档。这一归档逻辑源于他职业生涯的起点,体现着他对案件的严谨态度和对劳动法律事业的执着追求。这些卷宗见证着他在劳动纠纷领域一次次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努力,也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着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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