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邵X,被告是XXXX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邵X是该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公司要求垫付出差费、调音师费用等共计50000元。他按要求将相关报销手续提交给公司,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支付了20000元,之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30000元。邵X多次催促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了要求公司支付30000元报销款,还要求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以及承担诉讼费用、担保费、保全费等。
接到起诉书时,邵X自己辛苦垫钱,却要不回来,这让他整夜睡不着觉。他担心公司一直耍赖,自己的钱就打水漂了。
20XX年X月XX日,案件立案后,邵X委托了李斌律师。李斌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查阅了案件相关的材料,包括邵X与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一共查阅了几十页的资料。在阅卷过程中,他发现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记录了公司支付20000元的情况,这是一个关键证据。
之后,李斌律师多次与邵X沟通,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邵X在一次会见中激动地说:“我是为了公司才垫钱的,他们怎么能这样对我。”这句话让李斌律师更加坚定了为邵X维权的决心。
在庭审过程中,李斌律师提出,邵X为公司垫付费用是基于工作要求,公司有义务支付剩余的报销款。而且,公司拒绝支付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利息和诉讼费用。他的代理意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李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件,其中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就办理了200余件,在这类案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23年他还获得了青海正坤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2025年度又被评为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优秀青年律师”。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公司分期向邵X支付报销款30000元,分别于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各支付10000元。案件受理费556元减半收取计2XX元由公司负担,并于20XX年X月XX日前支付给邵X。如果公司未按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邵X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邵X原本担心公司一直不还钱,自己的损失无法挽回。但在李斌律师的努力下,他最终能分期拿到报销款,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起案件能圆满解决,靠的就是李斌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专业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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