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先生在2022年X月2X日与霸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心期待着能拿到渠道商承诺的返佣。河北XXX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房渠道整合平台,其员工李XX和渠道商孙XX都向于先生作出了返佣40000元的承诺。然而,当于先生满心欢喜地等待返佣时,却迟迟没有收到款项。
无奈之下,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找到了赵孟亮律师,赵孟亮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持“专业、诚信、负责”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接手案件后,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不仅要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还要收集有力的证据。
赵孟亮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研究了于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发现李XX在与于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返现问题找她就行,她会和公司汇报,这足以证明返现承诺是公司行为。同时,孙XX作为渠道商,借用其姐孙XX的名义从事房屋销售,对外承诺返现,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一审中,赵孟亮律师代理于先生出庭应诉,向法庭详细陈述了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条文,有力地论证了被告应承担返现责任。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XXX公司应向于先生返现40000元,孙XX承担补充责任,李XX不承担责任。
然而,被告X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一审法院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自己不应承担返现责任。面对上诉,赵孟亮律师并没有退缩。他再次深入研究案件,针对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的抗辩。他指出,一审法院追加XXX公司为共同被告符合法律规定,李XX作为公司员工,其承诺返现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同时,上诉人以与开发商未结算为由拒绝返现,没有正当理由。
在二审中,赵孟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地维护了于先生的合法权益。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于先生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返佣,这场维权之战以胜利告终。
事后,于先生对于赵孟亮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他感慨地说,在这场纠纷中,是赵孟亮律师的坚持和努力,让他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而赵孟亮律师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自己“专业、诚信、负责”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继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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