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婷律师是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武汉学院法学本科毕业,深耕湖北黄冈麻城地区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执业以来,她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理念,办理了多类疑难复杂案件。
先来看她代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并配合“刷脸”验证,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涉案资金包括吴某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
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4000元,还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基础。同时,项婷律师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补偿款,这一行为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在庭审中,项婷律师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
再看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年10月,被告朱某将建房木工工程交由原告万某承包,万某完成工作后,2023年3月31日双方结算,朱某出具欠条,载明欠款32500元。此后,万某多次催要,朱某拖延未付。2025年8月22日,万某诉至法院,朱某经传唤未到庭。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原告身份信息、被告身份信息及村委会证明、欠条原件,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案件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条件,项婷律师申请适用该程序,实现一审终审。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项婷律师提交完整证据材料,法院采信欠条,认定被告欠款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及诉讼费306.25元。
还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年11月,被告熊某、张某与原告XX银行签订借款及抵押合同,借款28万元,多次展期至2023年11月10日。截至2025年7月21日,两被告尚欠本金5万元、利息1350元及罚息11337.3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两被告经公告传唤未到庭。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凭证等。起诉后,根据被告还款情况,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将本金调整为5万元。同时,论证逾期利息及罚息的计算依据,主张逾期年利率按14.58%计算,获法院支持。还主张原告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依法支持。最终,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负担。
另外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与原告XX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被告肖某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两被告以房屋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两被告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利息。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两被告表示经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
项婷律师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针对被告调解意愿制定策略,认为被告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偿付能力不足,且抵押房屋价值足以覆盖债权,接受分期还款方案可快速结案、避免执行风险,同时保留抵押权。在调解中,争取到明确分期还款计划、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等有利条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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