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交通肇事案中,当事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超速超越同向电动三轮车。此时电动三轮车左转,与当事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两车也受损严重。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在没有赔偿谅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很可能被刑事拘留,后续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旦被定罪,当事人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案底,这对他的工作和家庭都会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近年来,交通类刑事案件有收紧、从严的趋势,当事人很容易就会被直接刑事拘留,然后被提起公诉判处刑罚。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介入时间与当事人状态:辩护工作一开始,曹頔繁律师就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当时当事人非常焦虑,害怕自己会被判刑,影响自己的未来。
量化工作内容:曹律师及时和办案警官沟通,阐述对当事人取保候审的理由,并提交了1份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同意对当事人取保候审,当事人避免了刑事拘留的不利局面。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逐一核对事故发生经过、责任认定问题、当事人到案经过等核心事实。
突出关键策略点:曹律师明确本案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当事人不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从重处罚情节,属于过失犯罪、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法律风险,曹律师全程指导并协助当事人与被害人近亲属开展沟通协商,耐心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曹頔繁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1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写采纳情况:曹律师结合案件事实、相关法律规定,在和检察官多次沟通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的不起诉的法律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无恶劣情节、社会危害性小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论证本案符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并且申请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经依法审查,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
案件裁判结果
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当事人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获谅解、无严重违法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最初面临可能被刑事拘留和判刑的糟糕处境,最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犯罪记录。这个案子能取得不起诉的结果,关键在于曹律师准确找到了案件的关键要点,积极推动赔偿谅解,并且向检察机关充分阐述了从宽处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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