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午后,阳光炽热。被告A驾驶着重型自卸货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一辆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因操作不当失控侧翻,滑行至对向车道与他的货车发生碰撞。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原告全身多处严重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交管部门认定原告承担主要责任,被告A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原告伤情危重,产生了大额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开支。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及涉案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赔偿数十万元损失,索赔项目多达十余项。同时,某保险公司作为道路救助基金经办主体,先行垫付了数万元抢救费用,并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主张相关责任方返还全部垫付资金。
被告A在事故发生后,整日忧心忡忡,巨大的赔偿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他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听说覃一珂律师的。席间有人聊起之前的一起类似纠纷,随口提到这位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得很稳妥。被告A当时正被自己的案子折磨得焦头烂额,便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回到家后犹豫了几天,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通过公开渠道找到这位律师的办公室地址,带着材料登门求教。
覃一珂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证据,锁定了抗辩方向。针对保险争议,他仔细研究保险合同条款,结合相关法律规则,充分论证免责条款合法有效。他收集了被告A准驾车型不符、车辆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证据,以及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证据。同时,围绕事故成因,他查阅了大量的交通法规和案例,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低责任承担比例。他分析了原告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及被告A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
在处理原告的各项索赔时,覃一珂律师逐项进行质证。他对原告主张的超长护理费、误工费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发现其计算标准和时长存在不合理之处,依法进行了调减。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报废费等不合理诉求,他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此外,他还统筹多方法律关系,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救助基金垫付款返还事宜。他计算了各方应承担的返还金额,避免了当事人陷入后续诉讼。
庭前,覃一珂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他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20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认定原告承担85%责任,被告A仅承担15%责任,确认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合法有效,保险公司无需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同时调减了原告主张的超长护理费、误工费,驳回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报废费等不合理诉求,并明确了各方返还救助基金垫付款的金额。涉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完成理赔,并扣除前期垫付费用;被告A所需承担的款项全部用于返还救助基金,无需再向原告另行赔付,仅承担对应诉讼费用。收到判决书那天,被告A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覃一珂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覃一珂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律师,他始终坚持“做一个有温暖、有情怀、向善精进的专业律师”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最大限度的挽回或减轻客户的损失,为客户防范未知的法律风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