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是轻伤还是重伤?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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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怀孕妇女流产是轻伤还是重伤的问题,这个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并且是需要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的,以鉴定的结果为准,因为流产并不是能够直观的看出是轻伤还是重伤的。对伤情的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法医做,也可以是司法鉴定所来做,主要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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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是轻伤还是重伤?

流产是轻伤还是重伤,就这个问题要有讨论的价值的话,应该将其放在刑事范畴,那么就要加上限定条件,如打架导致怀孕妇女流产等。否则,只是孕妇自己原因流产,如不小心摔倒等,这种情况下谈论其是轻伤还是重伤并没有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致人轻伤及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人体伤害程度进行鉴定的主要是用于刑事案件方面。

对于怀孕妇女流产是轻伤还是重伤的问题,这个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并且是需要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的,以鉴定的结果为准,因为流产并不是能够直观的看出是轻伤还是重伤的。对伤情的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法医做,也可以是司法鉴定所来做,主要的依据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实际生活中,行为人出于故意伤害导致怀孕妇女流产的,经过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低刑罚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致人流产,被害人经鉴定为重伤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将会被判处至少三年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的判刑的相关规定,更不用说行为人致人受伤还必须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孕妇流产除了因为被人故意伤害导致的以外,还有可能是由于自身的原因和他人的过失行文导致的。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流产的这种情况,不在法律范围内,不做讨论,下面就过失致人流产的情况作简单介绍。

过失致孕妇流产的,在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之后,如果是轻伤的,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做规定,因此这种情况,行为人虽然不会被判刑,但是民事赔偿责任是肯定要承担的。如果达到重伤程度的,则构成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判刑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行为人取得受害人原谅的,可酌情减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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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中将轻伤分为了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综上一级比二级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回答,轻伤一级和二级肯定是有差距的,而且都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二级的标准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只是没有一级的多,在处罚上面也是有一定差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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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一级重还是二级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生效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中将轻伤分为了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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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就是相关回答,轻伤一级和二级肯定是有差距的,而且都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二级的标准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只是没有一级的多,在处罚上面也是有一定差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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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从重,从重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从重与从轻处罚从重与从轻处罚,都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2条),因此,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定内判处较重的刑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定内判处较轻的刑罚。
1.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都必须是在法定刑的限定内判处刑罚,而不能高于法定刑或者低于法定刑判处刑罚。
2.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从轻处罚也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因为刑法并没有以法定刑的中间线为标准区分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对绝大多数法定刑不可能划出中间线;如果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以法定刑的中间线为标准,就必然造成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局面。
3.从重处罚是相对于既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没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所应判处的刑罚而言,即比没有上述情节时的刑罚要相对重一些;从轻处罚也是相对于既没有从轻处罚也没有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所应判处的刑罚而言,即比没有上述情节时的刑罚要相对轻一些。因此,从重处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从轻处罚也不是指一律判处法定最低刑。正确的做法是,先暂时排除犯罪人所具有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刑法估量应当判处什么刑罚,再考虑从重情节与从轻情节,从而确定应当宣告的刑罚。
二、减轻处罚的标准根据刑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刑判处刑罚。例如,法定刑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轻处罚时,所判处的刑罚必须低于3年有期徒刑。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时予以减轻处罚;二是犯罪人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需要减轻处罚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减轻处罚(刑法第63条第2款)。刑法对后一种减轻处罚的规定,一方面考虑到了犯罪的复杂性,允许酌定减轻处罚;另一方面又维护了刑法的严肃性,对适用程序作了严格控制。
三、免除处罚的情况免除处罚,也称免除刑罚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指对行为作有罪宣告,但对行为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免除处罚以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故对于非犯罪行为,不得适用免除处罚。在免除刑罚处罚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参见刑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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