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启亮律师(执业证号13213201410995402,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从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近年来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在“XX神”邪教资金转运大案中,他作为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参与辩护。
该案公诉机关为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何XX、张XX等八人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吴XX等七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控事实是20XX年5月至6月,何XX、张XX受“XX神”邪教组织境外人员指令,组建转款团队,指挥刘XX等人将超4000万元邪教组织资金跨省运输并转移至境外。
证据收集过程中,沈启亮律师申请法院调取涉案的银行转账记录,查看资金流向;向相关证人调查询问,了解资金转运的具体情况;收集被告人刘XX的日常表现记录,证明其主观恶性较小;查阅案件卷宗,梳理其中对刘XX有利的信息。
证据链搭建方面,沈启亮律师将银行转账记录与证人证言相结合,证明刘XX在犯罪中的从属地位;把刘XX的日常表现记录与其他从轻情节证据关联,形成完整的从轻处罚证据链;整理刘XX的供述与辩解,使其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和标注,方便在庭审中展示。
庭审策略上,沈启亮律师提前准备好详细的辩护提纲,明确辩护重点;在庭审焦点上,强调刘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逐一进行反驳,提出合理的质疑;申请调查令,进一步收集对刘XX有利的证据。最终,刘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相比其他主犯量刑明显降低。此案例为类似邪教犯罪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强调了准确认定从犯和从轻情节的重要性。
在未成年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沈XX因遭被害人徐XX酒后挑衅,指使他人取来菜刀砍击徐XX致其轻伤二级,面临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的局面。
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确立以“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核心的辩护策略。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时,沈律师多次与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沟通,了解双方诉求;协助家属准备赔偿方案,确保赔偿金额合理;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化解矛盾;见证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和谅解书。
全面梳理从宽情节时,沈律师收集被害人先行挑衅的监控视频、证人证言;调取沈XX的出生证明,证明其未成年人身份;获取沈XX主动投案的记录和如实供述的笔录;整理赔偿协议和谅解书;收集沈XX自愿认罪认罚的相关材料。
庭审中,沈启亮律师提前模拟庭审情况,进行预演;在法庭上重点突出被害人过错和被告人的未成年人身份;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指出其中的漏洞;根据法律规定,详细阐述适用缓刑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沈X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此案例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司法保护,以及律师在刑事辩护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总结:这两个案例的共同逻辑在于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和法律适用,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合理搭建证据链和制定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在证据方法上,注重从多个渠道收集证据,将不同类型的证据相互关联,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同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充分利用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的辩护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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