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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有任何债务,就应该及时还清。很多人由于没有及时还清债务,利息也是越滚越多,从而遭受到债权人的追款,甚至是使用暴力行为追款,当然这种追款方式是不合理的,不建议采用。那如果是离婚夫妻中的债务是怎么处理的呢,该由谁来偿还?一起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
一、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在外面欠有共同债务的,那就应该是拿共同的财产去偿还;如果是属于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并且是在对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借来,没有用在家庭开销上的,双方好好协商后,对方可以选择一起偿还债务,也可以拒绝帮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功就只能是由法院来决定了。
二、对于离婚一方欠下的债务,在哪些情况下不需要对方偿还?
1、在婚姻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家里人都不知道,家里也没有任何人陪其去借钱;
2、对于借来的钱,都是用来买自己的个人私人物品等,没有一分钱是分担到家庭的开销上面,甚至是拿去赌博、请人吃大餐;
3、有相关的凭证、材料证明不是自己借的钱,并且自己的所有花销都跟一方借来的钱无关,都是自己的经济收入所支出的;
如果有上面情况之一的,法律都会判债务人自己偿还,与离婚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经过上面的债务介绍,告诉我们,在婚姻期间若不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千万不要一个人去借钱,若是借钱也要让配偶或者子女知道。让家人陪同去借钱,可以防止日后发生债务纠纷,同时对家庭的每一个人都有利益保障。但不管怎么说,借了别人的钱,就应该在短时间内还清,不要让对方来催款,这样对双方来说都不好,既失去了基本的信任也影响到双方的感情,尤其是跟亲戚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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