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同事务领域,有一起涉及货款纠纷的案件引起关注。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xxx元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
杨丹慧律师,作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东莞理工学院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执业实操已有9年。她长期深耕廉江、湛江本地司法实务,熟悉本地法院裁判思路、办案流程及基层纠纷特点。此次她代理二被告应诉,开始了这场法律维权之战。
本案的争议焦点十分明确,即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展开了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也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杨丹慧律师以此为突破口,提出了精准的答辩方向。她向法庭清晰地揭示了真实的交易关系,通过详细阐述证据,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
在庭审过程中,杨丹慧律师展现出了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她注重证据的精细化梳理,将相关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一一呈现给法庭,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她也擅长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辩论,让法官能够更清晰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杨丹慧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委托人成功免于付款责任,杨丹慧律师也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努力,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此外,杨丹慧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她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受害者家属),成功稳固了一审的胜诉成果。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她代理原告(女方),协助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使委托人成功脱离不幸婚姻,并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她在一审、二审中代理原告(承揽方),成功论证了因定作人变更规格导致交货期合理顺延,为企业追回了货款,避免了不合理的索赔。
杨丹慧律师执业以来,主攻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核心领域,累计独立承办数百起诉讼及非诉案件。她始终秉持专业、务实、尽责、高效的执业原则,坚持个案精细化办理、全程透明沟通,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本地实务经验及良好的职业口碑,获得了当事人与服务单位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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