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网络犯罪的司法实践中,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在眼前:当技术手段游走在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如何准确界定犯罪行为?在G某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一案中,这一难题尤为凸显。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将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通过云服务器和动态IP服务,向客户提供程序链接接口,用于批量获取淘宝网上的公开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25000元。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建议G某聘请律师,此时,具备刑诉法专业硕士背景的郭晨阳律师介入此案。
郭晨阳律师深知,仅依据G某的单方面陈述无法还原案件全貌,一切还需以在案证据说话。他第一时间联系检察官申请阅卷,详细查阅案卷后发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G某要么不构成犯罪,要么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了更专业地解决案件中的问题,郭晨阳律师查阅资料并向同事请教。他了解到爬虫行为存在行业规范——Robots协议,以及淘宝商品详情数据API接口的相关情况。基于这些专业知识,郭晨阳律师结合在案证据,撰写了《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
从立法角度来看,郭晨阳律师指出,本罪突破了一般的犯罪认知。G某仅是出租软件提供帮助,若构成犯罪也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但仅处罚G某而不处罚实际使用者,属于打击片面化,是将预备、帮助行为正犯化,对帮助行为的处罚重于实行行为。这种法理上的冲突,体现了他作为刑诉法专业硕士对法律规则的深入理解。
对于案涉软件是否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郭晨阳律师也提出了疑问。案涉软件只是获取公开数据,通过绕开淘宝x-sign系统识别和避开风控措施来实现,并未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且相关代码在很多技术网站上都能找到。这一观点的提出,源于他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实战经验,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他专精专办刑事案件超400件,对各类犯罪的特点有着深刻的认识。
此外,郭晨阳律师还发现本案存在部分证据瑕疵。案涉软件的提取和鉴定时间远早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间,不符合相关取证规则,由此所作的鉴定也无效。这种对证据链条的严格审查,正是他作为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刑事部主任应有的专业素养。
检察官在收到辩护人的意见后,多次与郭晨阳律师沟通交流。最终,检察院仍坚持G某有罪,但在刑期上做出优惠,给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G某出于“落袋为安”的心态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郭晨阳律师充分尊重了他的意见。
案件进入法院一审阶段,郭晨阳律师通知G某及时退赃,并嘱咐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最终,G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对于郭晨阳律师来说,他认为本案仍存在适用无罪的空间,认罪认罚是一种利益权衡下的妥协。他曾获北京盈科(杭州)律所2025年度律所全国刑委会十佳青年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对无罪辩护有着执着的追求。
在新型网络犯罪中,技术的更新迭代比法律更快,如何准确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郭晨阳律师办理的这起案件,为同类案件的量刑尺度提供了更多参考依据,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法理思辨中探寻正义边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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