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中,合同纠纷和刑事辩护是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通常情况下,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争议这类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处理思路是先梳理双方合同约定,然后依据合同条款去主张权利。对于被告提出的抗辩,往往会按照常规的证据规则进行简单回应。而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类刑事案件中,一般的辩护思路可能只是简单提及一些常见的从轻情节,缺乏对案件事实和被告人具体情况的深入分析。
在这起案例中,邵征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争议一案中,原告与被告先后签订多份房产推介、代理服务相关协议,合同履行完毕后被告未足额结清款项。邵征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收集、整理合同、沟通记录、对账材料等关键性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针对被告庭审中提出的多项抗辩理由,如部分交易未完成、存在客户退房情形,以及对佣金计算标准、应付金额提出的异议,邵律师逐一进行回应质证,详细核对交易往来及双方沟通记录。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就两名被告人参与的传销活动提起公诉。邵律师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涉案人的地位、其中作用,准确提炼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按照常规,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争议案件中,可能只是简单依据合同条款主张权利,对于被告的抗辩可能无法有力回应,导致部分诉求难以得到支持。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中,可能只是泛泛提及从轻情节,难以让法院充分认可,被告人获得从宽处理的幅度可能较小。
然而,实际结果是,在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争议一案中,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系列服务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提出的扣款、调减佣金等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最终判令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剩余全部服务费用,并按照约定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核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法院采纳了邵律师提出的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从宽处罚辩护意见,结合全案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依法获得从宽处理。
邵征律师自2024年5月执业至今已有2年,执业于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50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房产、刑事领域。他在这两起案件中展现出的不同处理路径,为当事人带来了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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