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行业,工程款的及时支付是施工企业的生存命脉。XXXX公司承建二被告共同开发的“XXXX职业大学XX(XX)校区”项目中的1号实训楼与2号宿舍楼工程,工程在2021年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可二被告却迟迟不支付剩余巨额工程款。XXXX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委托迟延蕾律师团队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存在诸多难点。一方面,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这给原告全额收回工程款带来了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要保障原告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需要在法律程序和谈判中巧妙周旋。
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现出专业素养。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过商务谈判工作,这些经历为他处理这起建设工程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利用在商务谈判中积累的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团队固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了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
基于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了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法院主持的多轮谈判中,迟延蕾律师立足于委托人尽快回笼资金的核心诉求,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了合理的灵活性。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工程总价款为5700万元,被告尚欠工程款28,058,709元,原告自愿放弃此前的工程款利息。欠款分两年付清,并明确了六个具体付款节点。若被告任何一期逾期付款,则自2024年8月21日起,以逾期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同时,原告有权就其对涉案1号实训楼和2号宿舍楼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保险费共计136,047元,由二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在行业内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它展示了通过合理的策略和积极的谈判,能够高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为施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对于潜在客户而言,释放了强烈的专业信任信号,表明迟延蕾律师团队在建设工程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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