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G某将两份Python代码结合封装,通过云服务器和动态IP服务,向客户提供程序链接接口,非法获利225000元。经报案,侦查机关以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抓获G某。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建议G某聘请律师,G某联系到郭晨阳律师和赵X律师介入。
郭晨阳律师拥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诉法硕士学位,师从刑事诉讼法学泰斗王敏远教授,自2021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领域,承办过大量刑事案件。拿到案卷后,他详细参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初步判断要么G某不构成犯罪,要么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专业问题,郭晨阳律师查阅资料并向专业同事请教。他了解到爬虫行为有行业规范Robots协议,案涉T宝商品详情数据API接口是T宝开放平台允许开发者获取商品数据的服务。基于这些专业知识,郭晨阳律师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
在《意见书》中,郭晨阳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从立法角度看,G某仅提供帮助,若构成犯罪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但仅处罚G某而不处罚实际使用者,存在打击片面化问题。对于案涉软件,它获取的是公开数据,运行中未篡改T宝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且破解代码在很多技术网站都能找到,认定其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存疑。同时,本案存在证据提取和鉴定时间早于刑事立案时间的问题,不符合程序提取的证据及其鉴定无效。此外,G某有退赃、初犯、偶犯、坦白等情节。
检察官收到意见后,多次与辩护人沟通。最终,检察院仍坚持G某有罪,但综合考量辩护意见,给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G某出于“落袋为安”的心态决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郭晨阳律师充分尊重其意见。
案件移送法院后,郭晨阳律师通知G某及时退赃并做好缓刑前社区调查准备。庭审后,合议庭当庭宣判,G某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郭晨阳律师认为本案仍存在适用无罪的空间,认罪认罚是利益权衡下的妥协。类似高科技犯罪界定模糊,如何平衡刑事犯罪与技术开发的关系值得研究。本案判决也为后续同类案件量刑提供了参考,让同类案件的缓刑争取有了更多依据。郭晨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新型网络犯罪辩护中为当事人守住了自由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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