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纠纷等各类法律问题频繁出现,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在处理这些复杂法律事务方面,马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马艳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建设工程领域,她凭借执业前在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从业多年的丰富实践经验,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中级经济师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证书,能够深入理解建设工程中的专业问题。在多起建设工程案件中,她为行政单位和施工企业代理案件,从多维度剖析案件。比如在宁夏XX工程有限公司诉银川市XX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她作为银川市XX局的代理人,成功让法院判决银川市XX局不予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在江苏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XX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原告江苏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法院支持了原告工程款及利息损失的主张。
在合同纠纷领域,以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商户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为例。本案中,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地知名大型商业主体,利用其优势市场地位,与商户签订了包含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条款的租赁合同。商户因经营困难暂缓支付租金后,该公司依据合同主张高额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这就是案件的核心诉求,商户XX希望能减少违约金并退还保证金。
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大型商业主体,在市场上具有优势地位,其合同条款经过专业设计,对商户不利。其二,合同为格式合同,商户在签订时可能未充分理解其中条款的含义和风险。其三,该公司依据合同主张高额违约金和不退还保证金,看似有合同依据,给商户维权带来很大压力。
马艳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着重指出涉案租赁合同为XX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设置存在显著不对等、违约金标准过高,且未对重要条款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同时,在合同已解除的情况下,继续占有履约保证金将导致违约责任过重,遂及时提起反诉。
仲裁庭最终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在申请人已主张租金、违约金等责任的前提下,不予退还保证金将进一步加重承租人的责任。裁决支持了XX的反诉请求,以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抵扣欠付租金、物管费及调整后的违约金,同时大幅调减了申请人主张的违约金数额。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有效遏制了优势企业不当加重租户责任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其次,为中小商户在面对格式合同纠纷时提供了成功的维权范例。再者,强调了格式合同中条款对等和提示说明义务的重要性。最后,体现了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的重要性。
在司法实践中,此类合同纠纷案件具有普遍价值。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复杂,格式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如何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成为司法关注的重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更加注重审查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因格式合同条款问题引发纠纷。马艳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经验和策略,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有助于推动商业活动在合法、公平的轨道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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