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间的合作与纠纷时常发生。其中,企业间共同融资用款后一方代为清偿债务,向合作方追偿的情况并不少见。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的白金玉律师,自2020年开始在河北唐山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诉讼与非诉案件逾三百件。她曾处理过一起复杂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甲陶瓷企业与乙设备公司合意共同向金融机构借款,约定双方均分2000万贷款、各自承担对应本息。借款到期后债务滚转逾期,债权由资产管理公司受让,甲企业独自协商债务重组,出资800万元结清总额1700余万元债务并豁免剩余欠款。然而,乙设备公司拒不承担半数代偿款项,甲企业于是委托白金玉律师提起追偿诉讼,主张对方返还400万元分摊款。
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行动。她仔细梳理全周期证据,收集了资金划转承兑凭证、标注贷款用途的收款单据、双方财务长期对账付息微信记录、关联生效裁判文书等。这些证据有力地夯实了双方实际共同用款、等额分摊债务的核心事实。在面对被告提出的重组价格虚高、原告与资管公司恶意串通、工程款抵消欠款等抗辩意见时,白金玉律师迅速作出反应。她调取了债权公示材料、资产评估报告、重组协议及完整付款流水,证实债务重组流程经公告、评估、内部审批,定价合规;同时举证工程款属独立法律关系,未结算无法抵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支持下,这些证据和论证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案件审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历经发回重审。但白金玉律师始终保持专业和冷静,在庭审中逐项驳斥对方的抗辩理由。她向法庭明确指出,双方共同借贷、均分借款的事实清晰,被告的抗辩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她还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详细阐述了债务重组的合法性以及工程款与本案债务的独立性,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共同借贷、均分借款,判令被告十日内全额返还400万元代偿款,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甲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这一案件的胜诉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它明确了企业合伙共用银行借款无书面分摊协议时,留存资金收据、对账聊天、利息转账记录等证据的重要性,这些证据可以有效证明双方的共同用款和债务分摊情况。同时,强调了债务重组时留存资管方公示、评估、付款全套凭证的必要性,能够抵御恶意串通、价款不合理等抗辩。此外,不同法律关系项下的债务,未经双方确认不能直接单方主张抵消,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在司法实践中,企业间共同融资用款、一方代为清偿债务后向合作方追偿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加注重对证据的审查和法律关系的界定。对于缺乏书面分摊协议的情况,会综合考虑资金往来记录、双方的沟通情况等因素来判断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对于债务重组的合规性审查也日益严格,要求企业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重组的合法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遇到此类纠纷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全面收集和整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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