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振钢律师曾接手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肖某与被告陈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育有两子。因性格不合,双方自2015年开始分居,期间肖某一直抚养两个小孩,现肖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和好,遂委托熊振钢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肖某提出多项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自行抚养两个婚生子女直至他们独立生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同时主张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熊振钢律师为此次诉讼进行了相关准备,整理了双方分居的证明材料以及肖某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未达预期
然而,一审判决结果未能如原告所愿。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存在分居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认为仅依据肖某单方面的抚养情况,不能明确判定由其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关于债务问题,由于缺乏明确的证据,法院也未支持肖某的主张。最终,法院驳回了肖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复盘发现证据短板
结案后,熊振钢律师重新整理了材料,发现存在诸多问题。在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方面,仅提供了分居证明,缺乏双方感情不和的具体事例及相关证据,如争吵记录、沟通不畅的证据等。对于子女抚养权,没有提供孩子的意愿表达以及肖某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详细证明,如经济收入、教育环境等。在债务方面,没有对双方债务进行清晰的梳理和举证,导致法院无法认定。
增加诉前证据收集
基于此次复盘,熊振钢律师决定在后续同类离婚案件中增加诉前证据收集步骤。在接受委托后,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指导当事人收集多方面的证据。对于夫妻感情破裂,会收集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记录感情不和的具体事件。对于子女抚养权,会收集孩子的学习成绩、兴趣爱好、生活习惯等资料,同时获取孩子的意愿表达,还会提供当事人的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证据。在债务方面,会帮助当事人整理债务清单,收集债务产生的相关凭证,如借条、合同等。
后续案例印证改变成效
在之后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蒋某委托熊振钢律师提起离婚诉讼。熊振钢律师按照新的做法,在诉前指导蒋某收集了丰富的证据。收集到了蒋某遭受丈夫严某多次家暴的证据,包括2次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充分证明了夫妻感情破裂。对于子女抚养权,收集了孩子的意愿表达以及蒋某的经济收入和居住环境等证据,证明蒋某更适合抚养孩子。在债务方面,清晰地整理了双方的债务清单和相关凭证。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蒋某的诉求,判决离婚,两个孩子均由蒋某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同时驳回了男方的精神赔偿及亲子鉴定申请。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增加诉前证据收集步骤有效地避免了类似问题,提高了案件的胜诉率。
熊振钢律师执业于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曾任派出所驻所调解员、法院特邀调解员,具备基层司法工作经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民商事领域尤其是离婚纠纷、债权债务案件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办案风格刚柔并济、务实高效,善于将调解经验与诉讼策略相结合,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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