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薄的委托合同,开启了陆婷律师首次独立办理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案的征程。两名当事人分别涉嫌商标类刑事犯罪,顾某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现场被查扣假冒商品56箱;另一人明知是假冒商品仍销售,现场查获32箱。案发后顾某被抓,另一人自首,二人均全额退赃。顾某为争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委托陆婷律师辩护。
接案后,陆婷律师立即全面阅卷。接案第2天,开始仔细区分两名当事人不同归案情形,逐一梳理坦白、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为搭建辩护框架做准备。陆婷律师深入研究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同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涉案货品数量、违法所得金额,论证二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符合缓刑法定条件。
庭审前,陆婷律师全程指导当事人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庭审前一周,督促当事人完成全额退赃,积极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最大化争取从宽处理空间。庭审中,陆婷律师围绕悔罪表现、再犯可能性、社区矫正条件发表辩护意见,完整阐述适用缓刑的理由。
最终,法院充分考量坦白、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多项从轻情节,采纳辩护意见,对两名当事人均依法宣告缓刑,并判处相应罚金,涉案假冒商品及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处置,当事人免于实际羁押。
这次经历对陆婷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时,陆婷律师都会像这次一样,全面梳理量刑情节,搭建严谨的辩护框架。陆婷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还担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陆婷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总能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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