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佳豪律师本科就读于云南财经大学,取得金融、法学双学士学位,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2021年11月开启律师执业,至今已执业5年,是一名党员先锋律师,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北硕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委员。他具备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能力,还可以结合python优化工作效率,并且拥有证券执业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控告、辩护领域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拆迁安置补偿等民商案件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众多案件中,乔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十分典型。乔某在某公司派驻地区担任店长,主要负责记账、发放宣传物料等活动。然而,公司因高息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调查,乔某也被以主犯进行刑事拘留。王佳豪律师接手此案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紧迫性。他首先对乔某在公司的实际角色定位和参与程度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细致的分析,他发现乔某在公司中并非核心决策人员,其工作内容也主要是一些基础的事务,与公司的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犯罪行为关联不大。于是,王佳豪律师以乔某在公司的实际角色定位、参与程度为依据,认定乔某为从犯。
接下来,王佳豪律师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降低乔某的犯罪金额。公安初期取证了上千条银行流水,这些流水纷繁复杂,其中包含了大量与本案无关的资金。王佳豪律师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每一条银行流水进行仔细的筛选和分析。他运用自己专业的金融数据分析能力,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银行流水中成功筛选出了与本案无关的资金。通过这一工作,乔某的犯罪金额大幅降低。
在庭审过程中,王佳豪律师将自己的调查结果和辩护观点清晰地呈现给了法庭。他以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阐述了乔某作为从犯的事实以及犯罪金额降低的依据。最终,法庭采纳了王佳豪律师的辩护意见,乔某被判处缓刑。
除了乔某的案件,王佳豪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例如孙某伪证罪一案,孙某在石家庄“525”专案中配合X警作出证人证言,导致被害人被认定为黑恶势力团伙,被害人在指定监视居住时被刑讯逼供致死。孙某害怕事情闹大,在公安调查时说出配合X警的相关伪证实情,最终被公安以伪证罪拘留、逮捕。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王佳豪律师以孙某接受公安询问时的被害人身份不符合伪证罪特殊主体的构成要件为切入点,结合公安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如实陈述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成功让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范某涉嫌诈骗罪、非法跨越国边境罪一案,范某在互联网上被人以高薪工作骗至广西南宁,后被多次转卖到柬埔寨诈骗园区并被胁迫参与诈骗活动。最终在2026年1月份园区暴乱中,范某趁机逃到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回国后却以涉嫌诈骗罪、非法跨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拘留、逮捕。王佳豪律师在检察院已作出逮捕决定的情况下,通过范某系被骗入境柬埔寨被胁迫参与诈骗活动、积极自救通过大使馆返回国内、重罪吸收轻罪等角度,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最终成功认定范某为胁从犯、自首等重大从轻、减轻量刑情节,且非法跨越国边境罪被诈骗罪吸收不予处罚,范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王佳豪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他始终秉持着“明德慎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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